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


傲慢、貪婪、色欲、憤怒、暴食、妒忌、懶惰。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有些人會稱作七原罪,正式譯名為七宗罪,屬於人類惡行的分類。

早於西元4世紀,當時的埃及修士伊瓦格里厄斯‧龐帝格(Evagrius Ponticus)提出了八種「致命的激情」(8 deadly passions),分別是暴食、色欲、貪婪、傷悲(憂鬱)、憤怒、懶惰、自負及傲慢。龐帝格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裏是指的是精神上的懶惰。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6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將那接受八種致命的激情之罪減至七項,將自負併歸入驕傲,傷悲(憂鬱)併歸入懶惰,並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遺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妒忌、憤怒、懶惰、貪婪、暴食及色欲。較後期的神學家如聖多瑪斯·阿奎納則對這個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見。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色欲-色欲泛指墮落的行為,道德的不完全,對刺激的追求,或過份希望他人的認同或接受。不合法禮的性慾,例如:通姦。同時亦指過強的性慾,例如:獸性。強暴、通姦、雞姦等,都是色欲最極端的罪行。(但丁的標準是「過份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暴食-現代的觀點認為「暴食」指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雖然在過去,任何因輕率而剩下的,都包括在暴食的定義中。而暴食也可以包括一些破壞性的行為,尤其指運動上(例如贏得獎杯),物質濫用或酗酒。暴食的定義中包括了「沈迷」,所以,暴食除了指食物外,對任何事物的過份沈迷也給包括了。(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貪婪-與暴食一樣,是一種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尤其是指金錢上的過份追求。聖多瑪斯·阿奎納認為貪婪是「背向神的罪惡,正如所有朽壞的罪惡一樣,是人為了會腐敗的東西,放棄永恆的東西。」與貪婪有關的罪惡包括背叛、不忠、叛國、尤其是為了個人利益的。搜括及聚積過量財富,偷竊,打劫,尤其是以暴力或欺詐的形式,或借助權力而得到的財富。(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懶惰-以及浪費時間。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應該做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復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慾亦被歸作憤怒。過份的警戒、對他人有傷害的意圖。它也包括對他人無理的憤怒,例如因種族引起的歧視。因憤怒而引起的罪都是大罪,例如殺人、歧視、大屠殺等等。(但丁描述為「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

妒忌-妒忌跟貪婪一樣,是一種因為不能滿足的欲望而產生的罪惡。首先,貪婪通常跟物質財產有關,而妒忌則跟其他方面有關,例如愛情,或他人的成功。第二,妒忌的人的欲望,通常建基於他人的失去。妒忌可以令人對他人的不幸袖手旁觀,甚至為他人的悲慘遭遇而感到快樂。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但丁說:「對自己資産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欲望」)。

傲慢-傲慢被認為是七宗罪中最原始,最嚴重的一項。期望他人注視自己或過度愛好自己,(因擁有而感到比其他人優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優秀的存在。傲慢被認為是所有罪中最致命的,因為路西法就是因為傲慢而墮落,最後成為了與神對抗的魔鬼撒旦。自負與自戀都是這種罪惡的產物。(但丁對驕傲的解釋是「對自己的喜愛變質成對相鄰者的憎恨和輕蔑」)。

在地獄會受到的懲罰:

傲慢:輪裂
貪婪:在油中煎熬
色欲:在硫磺和火焰中熏悶
憤怒:活體肢解
暴食:強迫進食老鼠,蟾蜍和蛇
妒忌:投入冰水之中
懶惰:丟入蛇坑

罪惡與對應的惡魔:

瑪門(Mammon):貪婪
阿斯蒙帝斯(Asmodeus):色欲 
利拜亞桑(Leviathan):妒忌 
貝爾菲葛(Belphegor):懶惰
別西卜(Beelzebub):暴食 
路西法(Lucifer):傲慢 
撒旦(Satan):憤怒

圖:海貓鳴泣之時(うみねこのなく頃に),貝雅朵利潔(中央上方金髮)與煉獄七姊妹,以七宗罪為主題擬人萌化的產物。

以下詳細介紹七個惡魔的生平(?)

瑪門(Mammon)(貪婪)

於新舊約時代之間於猶太人間興起的惡魔名號,又名Amon、Amen、Amun、Aamon、Mammon、Maymon、Amaimon,是古敘利亞語「財富」之意。其形相是鷹頭的天使。新約中耶穌用來指責門徒貪婪時的形容詞。被形容是財富的邪神,誘使人為財富互相殺戮。在《失樂園》中,被打入地獄的眾天使們便在瑪門的指揮下發掘無數的珍寶以建造自己的聖殿。在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七大原罪當中,為「貪婪」的支配者。

阿斯蒙帝斯(Asmodeus)(色慾)

七大罪中他是司「色慾」的代表惡魔。也是所羅門王七十二柱魔神之一,在羅馬、巴比倫、祆、希臘、希伯來、拉丁文中又作Asmodeus、Aesma、Aschmedai、Asmoday、Asmodee、Asmadai、Asmodius、Asmodaios、Hasmoday、Chashmodai、Azmonden。
這個魔神可能是由祅教從波斯傳過來的,原本是祅教暗黑魔神阿里曼(Ahriman,或安格拉‧曼紐Angra Mainyu)的六大手下之一:Aeshma-deva,字意本身就有「狂暴」的意思。乃情慾之魔神。演化進猶太教時就稱呼他為「惡靈之首」、「魔神」,原在基督教中並不是很重要的惡魔,是在外典《托比特書》中登場的。他獨佔中意的人類女子,殺掉所有與那女子成親的男子。最後被大天使拉斐爾施計逼出原形,逃往埃及後被大天使加百列擒住。直到中世紀的魔術書中才被大量使用作惡魔的代名詞,如「被制裁的造物」、「地獄之王」、「復仇公子」、「淫慾公子」等。

最初祅教的神話中他就是位會殺人的惡魔,並獵殺人和家畜的靈魂,率領世間的魔法師發動戰亂。而猶太教的傳說則說他具有人的形貌,兩翼和火紅的面顏,通曉大地中寶礦的知識,尚具有變身的能力。據說使用魚的肝和心臟燒成的灰對他有驅魔的作用。墮天使傳說述其墮天前是位智天使(或說熾天使),而中世紀被引入所羅門王的七十二柱魔神後,被敘述成有三個頭的惡魔,分別為人,牧牛和公羊的頭。騎著地獄的龍(又有稱是鱷魚,更誇張的說法是另一魔王利未安森的兒子),有著水鳥般的腳掌和蛇尾,口能吐火,手持塗著劇毒的槍,通曉天文和數學。他的樂趣就是引人酗酒賭博或引發其犯罪的慾望。而且,據說他擁有讓人類消失的魔力。不過還是有人支持,它在神秘主義者心中佔有重要地位。聽說只要客氣的拜託它,它便會傳授各種秘術,想知道宇宙的秘密或將全世界財富據為己有也並非不可能之事。在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七大原罪當中,為「色慾」的支配者。

利拜亞桑(Leviathan)(妒忌)

字意為「裂縫」之意。在舊約《約伯記》中,神在旋風中向約伯展現的巨鱷,形象亦為大鯨魚或大海豚之類。其源自於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吸取的拜蛇文化。古人見蛇脫皮而去,誤以為蛇是不死的生靈,故各地均有蛇崇拜的習俗,其變形便如鱷、龍神的崇拜。在基督教之後被引用為惡魔的代名詞,一種反神聖的力量。由於《創世紀》中記載人對蛇的狡猾印象,利拜亞桑被冠上七大罪之一的「嫉妒」(Envy)。

原形可能是希臘神話海神波賽頓的最強守護獸,在希臘故事《木馬屠場記》中,奧德修斯用木馬計打算攻下特洛伊,可是被特洛伊的祭司拉奧孔揭穿,這時海蛇出現把祭司拉入水中消失了。被奧德修斯派去詐降的希臘士兵說那是因為祭司說謊而觸怒海神的懲罰,令特洛伊人深信不疑,把木馬當戰利品拉入城,引致特洛伊滅亡。這條海蛇可能就是利拜亞桑。

利拜亞桑的原型在其他的宗教也有出現過,如最早的迦南文化,他是一支叫「Lotan」的大海蛇,並有七個頭,最後被巴力所殺。在烏加里特的文化(Ugatric,敘利亞的古閃族一支)中亦是一位惡魔。《黃金傳說(Legenda aurea;1470~1530)》第100章還有提及利拜亞桑大蛇的子嗣塔拉斯克(Tarasque),上半身龍身,下半身為魚,體大如牛,有劍般的牙,住在法國南部羅納河及附近的森林中,不斷地啃食當地的居民並破壞船支,最後被聖女瑪爾大用十字架收服。

以下文字摘自舊約《約伯記》四十一章十二節:「論到鱷魚(即利拜亞桑、海蛇)的肢體,和其大力,並美好的骨格,我不能緘默不言。他牙齒四是可畏的,他以堅固的鱗甲為誇,緊緊合閉,封得嚴密。這鱗甲一一相連,甚至氣不得透入其間,都是互相聯絡,膠結不能分離。他打噴嚏,就發出光來,他眼睛好像是早晨的光線。從他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從他鼻孔冒出煙來,如燒開的鍋,和點著的蘆葦。他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燄從他口中發出。他頸項中存著勁力,在他面前的都恐嚇蹦跳。他的肉塊互相聯絡,緊貼其身,不能搖動。他的心結實如石頭,如下磨石那樣結實。他肚腹下如尖瓦片,他如釘耙經過淤泥。他使深淵開滾如鍋,使洋海如鍋中的膏油。他行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髮。在地上沒有像他造的那樣無所懼怕,凡高大的,他無不藐視,他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

貝爾菲葛(Belphegor)(懶惰)

原形應該就是巴力(Ba'al)。在亞述被基督教文化吸收之後,原來的形象已經不可考究(像瑪門一樣),墮落前為權天使。來源應該為「Baal-peor」,是摩亞族地區peor山的王,意為「lord of pero」,同時擁有了男太陽以及月女神的最高神格。《民數記》第二十五章記載他吃供品為生,在約旦河的東部引起了一次大瘟疫。掌發明和發現的魔神,是位雌雄同體的兩性魔神。所羅門王的著作中描述成有著牛尾的男人、厭惡女性,他是pero的王,而王座是一個便器

別西卜(Beelzebub)(暴食)

他是新約中基督耶穌有提到的鬼王,所以在撒旦名號的爭奪戰之中也有很高的聲望。又名Baal-Zebul、Baal-Zebub。而「Baal」在字義上卻是古時美索不達米亞人稱「神」用的字,而「Zebub」為王子之意,可能為菲尼基人聖典中的太陽神,在之後卻被迦南人祭祀成「糞丘之王」。在希臘神話中也有這名魔王的痕跡,因為萬神之父宙斯又名「避諱蒼蠅者」。新約中猶太人稱的鬼王。Baal-Zebul在巴勒斯坦的名氣僅次於路西弗,民間就將他和撒旦及路西弗常視為同一人。即使在耶穌為人治病時都有人質疑他是否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馬太福音十二章二十四節、馬可福音三章二十二節、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五節,之中耶穌對別西卜趕鬼比喻成「撒旦不可能趕撒旦」,是指自家人不可能趕自家人來表示此實乃依神力來治病,可能後世以為說這裡指的別西卜即指撒旦)。

墮天使傳說中說他原是熾天使中聖歌隊的員,在創世紀戰爭中失敗逃走。在《列王紀》中提到所羅門拜的異教神就是指迦南太陽神巴力,而到了新約時,那時對於異教的打壓更是嚴重,即神格以轉化成為了鬼王別西卜。惡魔學將他定位成地獄的宰相,也有著作中以別西卜為地獄的帝王,設定撒旦只是來到地獄的"野黨首領",希望尋求別西卜的合作對抗天庭。《失樂園》將其描繪成深思熟慮、外貌威嚴的賢者,在墮天者中僅次於路西弗。所羅門的著作中乃刻劃成巨大的小牛或長尾巴的公羊,另外最有名的形態大概就是巨大的蒼蠅。

有關他的描述,米爾頓《失樂園》有提到,說他是一個因為美食壞了大事,甚至怒罵基督的天使。所以他犯了七大罪的大食墮落後成了一隻不斷吃東西的蒼蠅,愈吃愈是肥大,終不能再飛,也因為身體太重陷入地獄最深深處。但丁《神曲‧地獄篇》也有提到關於他的描述。


圖:鋼之煉金術師,有出現以七原罪為名的人造人。


路西法(Lucifer)(驕傲)

最耀眼的魔鬼「明星」。被稱為拂曉的明星(即金星)。在叛變之前,是天界所有天使中最美麗、最有權柄的一位,其光輝和勇氣,沒有任何一位天使能與之相較。

但丁的《神曲》、米爾頓的《失樂園》,都是說路西法因為拒絕向聖子基督臣服,率天眾三分之一的天使於天界北境舉起反旗。經過三天的天界劇戰,路西法的叛軍終於被基督擊潰,在渾沌中墜落了九個晨昏才落到地獄。 此後神創造了新天地和人類,路西法為了復仇兼奪取新天地,乃化為蛇潛入伊甸園,引誘夏娃食用了禁斷的知識之樹的果實,再利用她引誘亞當也犯下了這違抗神令的罪。於是路西法如願使神的新受造物一同墮落,而且為諸魔神們開啟了通往這新世界的大門,自此罪、病、死終於遍佈地面。

這些明顯都是利用聖經中對撒旦的曖昧的敘述再加以合理化之後套上路西法的姓名的。而聖經上真正對於路西法這個名詞最著名的描述,更是些隱晦不明,《以賽亞書》第十四章第十二至十四節,敘述路西法的榮光,沒有提名道姓,而且這一段可能是抄自迦南(Cannan/以色列建國之地的一部份)古神話。新約《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講論自己曾見撒旦自天庭急速落入地獄的深坑。

其實路西法會被當作惡魔的一體應該是誤會,他原是非基督教系中的黎明(即光明)之神,中世紀有一首詩中題到:「…Lucifer, how fallest thee from the heaven....」(路西法,你如此由蒼穹而降)。這裡提到的fall是「下凡」不是「墮落」,heaven指的是天空。可把這段想做是黎明曙光的擬人格。但在中世紀基督教的世俗化風氣下,信徒多以偏陋的智識來曲解聖經。再加上路西法原本便是異教神祇,人們竟以訛傳訛地將路西法與Fallen Angel劃上了等號。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二節:「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上墜落?…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這一段原不是指撒旦,而是神命雅各作詩刺巴比倫王為何作孽。可能由於敘述實在太像講撒旦,一般都認為可引伸為撒旦身上。明亮之星,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法(light-bearing, light-born)也是晨星,以至混淆。

換言之,路西法不幸和聖經比喻撒旦的事物一樣,才有這般下場。路西法的原形據說是是古羅馬的神,形像是一持火炬的神。最早把路西法弄成魔鬼墜落前的名字,據說是早於中世紀的早期的教父。這用法是如此的普遍,使至當米爾頓寫《失樂園》時,很自然地用了路西法。真正的「拂曉明星」路西法,應該是中東民間神話的衍生傳說。在迦南、埃及和波斯都有類似的傳說。迦南人認為拂曉的明星是喚為Shalem的神祗,黃昏的明星是喚為Shahem的神祗,因為妒忌榮光遠勝的太陽神,Shahem發動叛變,而以慘敗告終,並從天上被扔了下來。也有路西法的兄弟是米迦勒甚或基督的說法。基督教、猶太教對於善的執著,不但在字面上使用了大量的完美字眼,如光輝、榮耀、神聖等形容詞外,也不忘了用文學上的「反證法」來襯托出神學的絕對。撒旦、路西法,可以說是這一切反神聖的集合,不難說一切正義的行為都是腳踩著撒旦走過去的,他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苦吞了墮落,邪惡,毀滅等罪名,從無到有,他就只是一個代罪羔羊,沒有理由的被取了這個名字,永遠的腐朽因而無止地啃蝕著這個名詞。

撒旦(Satan)(憤怒)

撒旦,希伯來字原意為「敵對者」,在《失樂園》中,大天使拉斐爾對亞當說:
「撒旦是他現在的名字,他當年在天上的名號已失迭。」早期在編撰舊約聖經的時候,猶太教還沒有「惡魔」的概念,當時的撒旦比較接近「試驗者」的意味(或是檢察官;可見舊約《約伯記》第一章第二節),後來衍生出一種版本,認為撒旦是嚴格追求真理的天使,無法容忍違背真理的行為。

到了巴比倫俘虜時期,因為接觸其他宗教,而創造出各種惡魔,異教神有些被當成天使;有些被當成惡魔,而撒旦吸收了一些異教邪神的形象,才演變成邪惡的古龍。《啟示錄》第十二章第三節寫到:「…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墮,七頭上戴七個冠冕。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落在地上。…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第二十章並有提到撒旦被捆綁一千年和末日審判的事情。先前解釋的當然是較早以前的撒旦,近代惡魔學中的撒旦經過多次演變,已經完全不同了。

在這裡不得不提另一位常被相提並論的惡魔:撒旦葉(Satanael/Satanial)他是於10世紀前半於馬其頓(今保加利亞、南斯拉夫一帶)興起的Bogomil教派所引入的惡魔名號。《以諾書》也提過這個名字,不過是說他是看守天使的一員。不該為同一人,但確信的是有關這個惡魔的檔案即是繼承了薩麥爾的身份加以放大。Bogomil教派否定教會的組織,將世界分為絕對善和絕對惡的二面,持有非常禁慾的極端思想,他們眼中的三位一體乃指神,子及惡魔;父神是一切的支配,而子持有天上的支配權,另外惡魔乃持有地上一切的支配權。說撒旦葉和基督是神的雙生子,撒旦葉成為天使中最崇高的天使,坐於神的右席。

因為想更進一步取得和神平等的地位而和追隨他的三分之一天使一齊被逐出天界。既當不成天界的神,就想自己創造一個自己的天地來當這個新天地的神。於是創造了物質的世界、又和父神達成停戰承諾製一同造出了亞當和夏娃等等。神允許他支配這個天地。但在夏娃出生的同時,撒旦葉化身成蛇和夏絓生下了該隱,之後該隱會殺了自己的兄弟,一切罪惡都來自撒旦葉。這個和猶太神秘教派思想極其類似,總之就是要徹底棄絕一切物質的享受,以否定惡魔的創世功蹟,並尋求回歸至高神前。

猶太神秘教認為至高神在人體內封印了至高神的元靈-光,若要打敗創世神(惡魔),就必須找出這個光。而撒旦葉在此故事中當然具有熾天使的位格。16世紀後,撒旦葉被基督教當作是七大罪的化身。基督教神學所謂的七大罪,和所謂的七大美德是相對的德性,最初的提出者應為耶穌。上述的惡魔們並非撒旦葉的化身,而是撒旦葉身負的各罪孽的代表性魔神。

有趣的是,這七個罪惡的位表又和一些先前提過的大魔王有重覆,而其他不在先前提到的大魔王之列的惡魔,其實也是被這種手法暗諭出他們身具撒旦的性質。因為利用惡魔形象來代表這七種罪惡的思想。是1589年的Peter Binsfield提出的,之前只是用七支兇猛的動物代表而已。這些惡魔傳到民俗常被用作為魔術書的召喚對象。有時也就被拿來當作撒旦的化身。



番外一:現代社會的新七宗罪

來源
羅馬教廷在2008年時更新了更符合現代趨勢的七宗罪:

基因改造(genetic modification)
人體實驗(human experimentations)
汙染環境(polluting the environment)
違反社會正義(social injustice)
引發貧窮(causing poverty)
斂財無度(financial gluttony) 
吸毒(taking drugs)

番外二:罪行與對應的美德

四種基本美德和神學三美德合稱為七德行。

傲慢(Pride)→謙遜(humbleness)
貪婪(Greed)→慷慨(vigilance)
色欲(Lust)→貞潔(purity)
憤怒(Wrath)→溫和(composure)
暴食(Gluttony)→節制(self-restraint)
妒忌(Envy)→寬容(giving)
懶惰(Sloth)→熱心(integrity)

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短篇]行李箱

在機場的輸送帶旁,透視行李箱裡的東西,是我的興趣。

那個裡面是毒品,能成功闖關嗎?
這個裝著衣服,大概是去旅行。
嘿,一整箱鈔票,是要賄賂誰呢?

我不會去告發,也不會去藉此威脅人。

唉呀,別跟別人說!
不然,機場警衛會知道,你的行李箱裡,裝著小女孩喔!

今日開學

不想面對的事情好多....
可是又討厭什麼都不做的自己,
輕鬆過日子真的是一件難事啊。